Peking University education review
Peking University education review ›› 2022 , (02) : 56-82+189.

教育人还是教育公民:1916—1926年教育宗旨的演变

作 者:

Affiliation(s):
  • 1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Classification number:
G4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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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彭姗姗等.教育人还是教育公民:1916—1926年教育宗旨的演变[J].,2022(02):56-8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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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文从“教育人还是教育公民”的视角切入,围绕1916—1926年教育界的三份议决案考察十年间教育宗旨的演变。1919年4月《教育宗旨研究案》出台,是江苏省教育会在袁世凯复辟及欧战双重刺激之下长期酝酿的结果,意在恢复和改进民元部定教育宗旨。同年10月《教育本义案》通过,则是江苏省教育会与山西省教育会博弈妥协的结果,也提示着五四时期国家主义教育思想作为潜流的存在。1923年国家主义教育思潮逐渐兴起,李璜将国民的共同志愿创造性地阐述为爱国,余家菊继而提出国家主义教育须以爱国为脊柱,由此定义了国家主义的教育宗旨。1925年8月《请教育部依据国家主义明定教育宗旨案》的议决,是“五卅”惨案、国家主义教育思潮、中华教育改进社内部分化及阎锡山势力推动共同作用之下的结果,亦代表国家主义教育宗旨得到广泛认同;江苏省教育会反对此案,坚持“五四”时期平民主义的教育主张。教育宗旨的演变亦揭示出这一时期教育界的分化流变及杜威教育学说的在华接受历程。

Keywords

教育宗旨; 江苏省教育会; 杜威; 国家主义; “五四”; “五卅”

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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