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法利”三部翻译文本——译者主体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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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1925、1927、1948年,在民国时期的上海出现了三个《包法利夫人》中译本,译者分别是李劼人、李青崖和李健吾.仅二十余年之隔、产生于相似社会文化背景的这三个译本,它们有何区别,区别的原因何在,后续生命力又如何——由此番发问引向翻译主体论研究的几个核心命题:翻译何为、译者是谁、“我”与“他者”的对话.本文将借助“文本发生学”和“空间批评理论”等相关成果,在全球伦理和文明对话理念的关照下,展开对译者主体性的研究.
Keywords
《包法利夫人》;译者主体;文本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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