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 2022 , (02) : 13-28.

CPTPP国企章节的主体适用范围及对中国的影响和应对研究

作 者:

Affiliation(s):
  • 1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贸易谈判学院
Classification number:
F276.1;F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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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徐昕等.CPTPP国企章节的主体适用范围及对中国的影响和应对研究[J].,2022(02):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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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伴随着中国正式申请加入CPTPP,研究该协定项下的国企章节对中国的影响具有了现实而紧迫的意义。CPTPP国企章节设置了国有企业、指定垄断、主权财富基金和独立养老基金这几类主体,在具体规则设定上表现出务实性和前瞻性。结合中国相关主体的现状和动态发展来看,这些规则对中国具有制约和促进的双重影响。对此,中国首先应在坚持“以我为主”的前提下,合理地将外部规则的压力转化为国内改革的推动力。其次应深化例外规则研究,为将来的谈判做好充分准备。最后,考虑到国有企业规则在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重构中的重要性,中国应始终加强国有企业规制的理论构建。

Keywords

国有企业; 指定垄断; 主权财富基金; 独立养老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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