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行为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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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法律模式问题,进入我国民法学者的研究视野不过十数年时间,已经赫然成为民法学上最重大的争论之一.[1]核心的争议是,到底债权形式主义和物权形式主义(物权行为理论)哪个更加合理.本文不拟对物权行为追本溯源、全面探讨,也不拟对我国学者已经发表的大量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评论,而仅仅试图从实际功能的角度,分析采用物权行为理论与否的差别,从而为决定制度上的取舍提供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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