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 2021 , (01) : 161-178.

立法能力的内涵、构成与提升以人大立法为视角

作 者:

Affiliation(s):
  • 1 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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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宋方青等.立法能力的内涵、构成与提升以人大立法为视角[J].,2021(01):16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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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立法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完成立法目的、满足立法需求所体现出来的本领和能量,表现为立法的生产力。立法兼具政治性与法律性、专业性与综合性、理论性与实践性,需要综合性的立法能力作为支撑。立法能力涵括认知能力、决策能力、起草能力、协调能力、论证能力、审议能力、解释能力。立法能力问题需要置于宏观的宪法体制中加以考察。提升立法者的立法能力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对中国的问题,立法者立法能力的提升,有赖于对影响立法能力的制度、体制、机制等进行整体改进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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